来源: 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19-05-22 15:14:4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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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灭火器的灭火机理与适用范围
二、灭火器的适用范围
(一)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都能用于有效扑救A类火灾。
(二)B类火灾(液体或可融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可使用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BC类或ABC类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进行扑救。
(三)C类火灾(气体火灾)
可使用干粉灭火器、水基型(水雾)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四)D类火灾(金属火灾)
这类火灾发生时可用7150灭火剂,也可用干沙、土或铸铁屑粉末代替进行灭火。
(五)E类火灾(带电火灾)
发生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时,最好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洁净气体灭火器进行扑救,如果没有,也可以使用干粉、水基型(水雾)灭火器扑救。
(六)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由于二氧化碳灭火器对F类火灾只能暂时扑灭,容易复燃,因此一般可选用BC类干粉灭火器(试验表明,ABC类干粉灭火器对F类火灾灭火效果不佳)、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
三、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一)工业建筑

(二)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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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3-4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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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等级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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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危险级 |
1.县级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博物馆的库房、展览室、阅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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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贵重或可燃物多的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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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演播室、道具间和发射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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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用电子计算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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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镇及以上的邮政信函和包裹分拣房、邮袋库、通信枢纽及其电信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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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的公共活动用房、多功能厅、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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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体育场(馆)、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的舞台及后台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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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住院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医院的手术室、理疗室、透视室、心电图室、药房、住院部、门诊部、病历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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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筑面积在2000㎡及以上的图书馆、展览馆的珍藏室、阅览室、书库、展览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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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民用机场的候机厅、安检厅及空管中心、雷达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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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等级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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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危险级 |
11.超高层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公寓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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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电影、电视摄影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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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的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商场、商店的库房及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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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筑面积在200㎡及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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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养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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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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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及以上的学校集体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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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县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的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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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筑面积在500㎡及以上的车站和码头的候车(船)室、行李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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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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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汽车加油站、加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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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机动车交易市场(包括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及其展销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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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民用液化气、天然气罐装站、换瓶站、调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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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等级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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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危险级 |
1.县级以下的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博物馆的库房、展览室、阅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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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的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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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会议室、资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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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有集中空调、电子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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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镇以下的邮政信函和包裹分拣房、邮袋库、通信枢纽及其电信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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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旅馆、饭店的公共活动用房、多功能厅和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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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体育场(馆)、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的观众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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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下的医院的手术室、理疗室、透视室、心电图室、药房、住院部、门诊部、病历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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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筑面积在2000㎡以下的图书馆、展览馆的珍藏室、阅览室、书库、展览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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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民用机场的检票厅、行李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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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二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公寓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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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高级住宅、别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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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等级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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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危险级 |
13.建筑面积在1000㎡以下的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商场、商店的库房及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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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筑面积在200㎡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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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下的养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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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下的托儿所、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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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学校集体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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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县级以下的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的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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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学校教室、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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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建筑面积在500㎡以下的车站和码头的候车(船)室、行李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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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百货楼、超市、综合商场的库房、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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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民用燃油、燃气锅炉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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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民用的油浸变压器室和高、低压配电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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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等级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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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危险级 |
1.日常用品小卖店及经营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装饰材料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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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设集中空调、电子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的普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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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旅馆、饭店的客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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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通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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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类建筑物中以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构件分隔的并主要存储难燃烧或非燃烧材料的辅助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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