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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核心讲义气体和液体的爆炸极限

来源: 中公消防 发布时间:2019-09-20 11:38:0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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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核心讲义气体和液体的爆炸极限

第三章 爆炸基础知识

第二节 爆炸极限:气体和液体的爆炸极限

气体和液体的爆炸极限通常用体积百分比%表示。不同的物质由于其理化性质不同,其爆炸极限也不同;即使是同一种物质,在不同的外界条件下,其爆炸极限也不同。如在氧气中的爆炸极限要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宽,下限会降低。部分可燃气体在空气和氧气中的爆炸极限如表1-3-1所示。

 

除助燃物条件外,对于同种可燃气体,其爆炸极限还受以下几方面影响。

(1)火源能量的影响。引燃混气的火源能量越大,可燃混气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危险性越大。

(2)初始压力的影响。混气初始压力增加,爆炸范围增大,爆炸危险性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干燥的一氧化碳和空气的混合气体,压力上升,其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3)初温对爆炸极限的影响。混气初温越高,混气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危险性越大。

(4)惰性气体的影响。可燃混气中加入惰性气体,会使爆炸极限范围变宽,一般上限降低,下限变化比较复杂。当加入的惰性气体超过一定量以后,任何比例的混气均不能发送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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